保管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3:49:21
我家的狗狗寄养在狗场被偷,由于我家的狗狗品种名贵,国内稀少价格也相当贵。我能通过打保管合同官司来追讨赔偿吗?法院一般怎么来认得宠物的价格?谢谢

主要看你家狗狗寄养时事先声名名贵没,这个在法庭上你要举出证据。如果没能举出你家狗狗品种,品种在当地市场价格的证据,就只能就当地市场一般宠物狗的价格来赔偿了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