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边上有一家加工铝合金的门面,噪音扰民,有没有法律依据能吊销其执照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12:52
我们小区一楼是一家加工铝合金的门面,
噪音严重扰民,
但是这家门面是有营业执照的,
多次请城管来管理,没有用,
治标不治本。
我打电话给工商局,问为什么会发给这种店面营业执照?
工商局答复是,对这种铝合金门面的选址没有具体的噪音指标。
所以符合发营业执照的要求。

请问,如何才能取消这家店面的执照?
或者能够给出切实有效的建议?

希望能够得到专家真诚地回答,并且有法律依据,谢谢!

工业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根据其具体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建议请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环保局)实地测量噪声值,如属于超标排放噪音,应该会被责令整顿,如果多次整顿仍不能解决,可能会被关闭。试试看吧。

明确的说 你没办法取消他的执照 如果他在晚10点后还有噪音 你可以根据这个向环保局举报他 噪音扰民 或你有门子可以找人治理

可说实话 效果不是很理想的 这是走正路的方法

最有效果的就是黑路 自己晚上每过几天就扔块砖 砸他玻璃 警告他

要么就是找几个朋友 吓他 说老大不喜欢噪音 老大生气了 后果很严重(开玩笑的,具体怎么做看你自己了)

建议你找多些人去投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