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究竟到哪里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28:44
我妹妹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炬光乡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
这次生病在她所在学校仪陇县土门镇医院住院治疗的。
当她回炬光乡找合作医疗负责人报销的时候负责人却说你应该到土门镇去报销,但是当她到土门镇医院说要报销的时候却没有给予报销。
把人都搞糊涂了,真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报销。
请知道此类情况的同胞们给我答案。
本人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报销比例:住院费在0-300元,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30%;在本市级医院及本市级以上医院住院均报销20%。住院费在301-5000元的,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50%;在本市级医院住院报销40%;在本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30%。住院费在5001元以上的,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60%;在本市级医院住院报销50%;在本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40%、参合农民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报销金额,封顶线为每人每年累计10000元。参合农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费补助之和,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000元

严格的说,是回购买地进行报销。但也有例外的,比如在治疗地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