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婚姻法的进。他这样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58:38
我有个朋友,已经与他老婆分居了10多年都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当年想办但是前妻不配合,现在想去办了不知道应该如何办,而且他也不想与前妻见面,这样单方面的能办下来吗?另外分居10多年来没给过对方赡养费,如果这次能办的话需要付给对方赡养费吗、

首先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如果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就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期限,还不用说是10多年了。如果他前妻还不配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被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进行处分的。
  因此,双方当事人的出庭,就显得尤为重要。
  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可以不出庭的例外条件:
  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夫妻双方是扶助关系,并不存在赡养,赡养是指晚辈向长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