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网络公司发生这样的冲突,请问该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59:55
我们公司与一家办理400电话公司达成协议,同事过去签了合同。原约定3--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可是一个月了都没有完成。在完成约定的前两天,他们发了一个传真给我,说要原来每月最低消费150元的改为300元了,让我们要接受,我们不接受,申请退款,他们却推到法务部那边。说得很明白,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今天去请教了下律师,律师给的答复是:1、根据《合同》约定,“合同自号码开通之日生效”,由于申请的号码未开通,所以本合同未生效。
2、“一般为3-1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约定,由于不确定,所以没有约束力。
3、在合同里没有明确每个月的最低消费为150元,合同存在漏洞。

1,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概念.张律师后半部分理解不正确,缔约过失的情形是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具体包括不成立,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消,因此本案中网络公司在合同订立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涨价而不在约定期间履行合同导致未能开通号码而使合同不生效,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合同解除后代理公司收取的价款自然无法律依据,属不当得利,必须返还

3,律师回答约定不明确没有约束力的解答错误,约定不明的,视为未约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双方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3-15天属于可以确定的期间.

4, majunping11后半部分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主体为企业双方.

5,解决方案,先行与他法务部协商,协商不成如担心诉讼影响公司声誉可考虑双方能否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能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合同里没有仲裁条款的前提下申请仲裁.如没达成仲裁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合同尚未履行,诉讼请求为返还价款,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你的律师费.

6,关于价款,看不到合同条文而且关于之前合同价目的约定描述不清不做评价.另外,你的案由叙述模糊,一会是一个月未完成,一会是约定期间前两天,.

总之,大家的回答只是针对既有情况的初步判断分析,实际操作会有不同情况,但大方向不会错.如果标的较大,建议早请律师介入.

律师分析的几点有道理

其实本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属于未生效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尚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有权反悔、不履行合同,那么你方可以要求对方退款。

另外对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包月费用,可见对方在利用合同进行非法目的。其实可以看见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问题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你们付费了吗?如果没有,你们可以重新考虑是否采用这家公司的服务。

如果已经付费,他们给你们的传真就是证据,说明先前约定的最低消费和现在的最低消费变化了。那么,你们可以据此解除合同。

网络公司违约在先,可以私下调解,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