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以法律第三十九条被解除合同~~~有没有反博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11:26
因为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而我公司是个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厂.而我们公司有两个厂.公司把我们以法律第三十久条开除了,不给赔偿金.

很简单,看看两个厂,到底是独立法人,还是非独立法人
法人是按照法律上来解释的
通俗点说,若两个厂并非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关联的,其中一个因为许可证到期而关闭,企业仍视为存续,经营者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赔偿金。
不过,若是独立的,那就有点棘手了,因为独立法人机构的话,企业许可证到期而停止经营,解除劳动关系这个要求补偿比较难。
建议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先把其关系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