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接生要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2:11:56
我有一个小妹子给产妇结生,婴儿严重缺养,没抢救过来死掉了,这家就抱怨我这位小妹子,最后报警,现已刑事居留.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要负多少民事责任和判多少年.谢谢.在线等.
感谢以上各位的回答,我再补充一下:我的小妹子是没有资格证的,但有一个乡村医生的结业证,还有在老家是镇医院凭用的职工,由于老家工资低,就出来打工,可是找了一个厂工资也不高,就顺便做起了老本行,问题大概就是这样.

她有没有收钱啊?

  没收就不算是非法行医。属有专业知识的帮助。
  收了就算是非法行医。下面是此罪的构成,你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另外,处罚金是合理的。但对方要求什么精神损害赔偿法律是不支持的。前提是以刑事责任起诉。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