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分配问题,请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47:18
一名老人(男)离婚后,和一名女性生活在一起长达7年,但没有登记,老人在去世之前留有书面遗嘱,把他名下的房产赠予他的女儿,这种做法合法吗?当父亲已故,他的女儿可以顺利继承父亲的遗产吗?和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女性就没有继承权吗?请专家帮忙分析,十分感谢

即便没有遗嘱,和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女性也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老人不属于法定继承范围(但是在1994年的婚姻条理出台前的同居,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财产)。 因为老人生前对财产有处分的明确表示,所以本案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即名下房产由他的女儿继承,房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有它的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如果还不明白,可以给我电子邮件:Yisheng.Fu@sew-ig.com

没有遗属的按法定继承,那个女的可能算是事实婚姻
但是这里有遗属就得按遗属继承,没有什么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