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被判拘留15天,是不是太重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00:30
李朋友用自己的假残疾军人证在火车站为兄弟买得一张半价软卧,并将证件给了兄弟带着,上了火车后马上被查出,兄弟是特老实的一人,就将假证,自己的身份证及半票全交了出去,当时乘警还将其身上仅有的210元拿走了,可是下了火车后,又将其带进了广州铁路派出所,这列火车是由济南开往广州市的,当时济南当地公安分局立案了,两边因为移交发生了很多不愉快,所以本来补票就行了的事,现在这兄弟运气太差了,被判拘留15天,理由是持假证欺诈,听说15天后还得看情况,我想请问懂法律的朋友,这样判是不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整个过程态度简直太好了,特老实的一人,不会说谎的一人.还有什么办法?家人现在急疯了!
是有一点点,可那也怪他,没事干嘛走这些路子啊,以后好好做人吧,
(为你感到......)
唉.........
合理。合法
没有错
公安机关有这个裁量权,在法律的幅度内,决定是关10天还是15天
可能是你朋友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不老实交代,就关了15天
如果他老实的话,关5天都说不定
我是个警察
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处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为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是因为你朋友持有伪造残疾军人证之事实所实施的处罚。就算是涂改自己的户口本以作非法用途也可以根绝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所以在处罚的依据的事实和量刑上公安机关并无不当之处。
至于什么是较轻情节,如何认定行为的轻重,法条和相关法律解释没有更清晰的说明,这也就是给了公安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你说了他们两地在交接的时候闹得有点不愉快,两方面肯定一肚子火,只能认命了。目前来说没有更好的办法。
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