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变卖与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27:25
儿子结婚的时候新房是我的名字,我是借他们结婚的,儿子婚后第二年,癌症去世了,儿媳妇一直没有搬走,并且把他妈妈一起接来住下了,我几次想要回房子都不成,现在我急需用钱给老伴治病需要变卖房子,想请问一下,这个房子我是否有自主支配的权利,这个房子是否有儿媳妇的份呢?

既然产证是你的名字,那你就有房屋买卖权啊,但处于道德方面,那我就不能给予什么帮助了,可以帮他们租套房子住啊!最好是大家坐下来谈一下,了解彼此内心的想法也好,不然关系闹僵了影响多不好.只要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你的,你就有权决定,其次是假如你已故就是你的老伴是第一继承人,假如你两老都身故那才是考虑你儿子和你媳妇为第一继承人.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有自由支配的权力!至于继承嘛…以后您的父母子女平分!儿媳妇只能得儿子分到的那份…如果事先有遗嘱也可一点也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