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问题有那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28:35
详细说明

首先永远是国家的
私人持有的是使用权
一旦成为使用权
国家可以随时调用
于是
老百姓便没了土地

1.从性质看,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如城市土地、山川、草原等归国家所有,而耕地、集镇土地等归集体所有。居民、村民住房用地居民分别归国家、集体所有,业主享有法律规定年限的使用权。
2.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3亩,随着退耕返林、退耕返草政策的落实,耕地在减少。温家宝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守住18亿亩这一红线。
3.例外情况:别国对驻外使馆占地享有管辖权。
4.我国土地占用、征用、使用的法律规范尚不够健全,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很多,资源流失情况也十分普遍。

尽管其涵盖范围难以界定,但在中国对房地产部门实施“宏观调控”的关口,土地问题总是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最近,中国国土资源部一位副部长在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表示,在中国“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下,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却囤积了近40万亩土地;在针对某位记者举出的征地案例时,他很惊讶地表示,“……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确实存在着普遍较低的现象,但是一亩地只补八毛钱……还没有听说过”。

其实中国“土地问题”的实质就在副部长的话语间:“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其实是土地征用制度。以远低于市场公平价值的补偿标准,从农民或市民手中,以“招商引资”或“拆迁改造”的名义,政府、企业和地产商强力取得土地及其使用权,因而土地囤积与房产过热只是其经济后果,也加剧了“和谐社会” 急于缓解的社会利益冲突。

即便是一些官员滥用权力的极端案例,也有制度的根源。在中国,土地市场被分为两个层次:在一级市场上,农地被独家征用为城市或工业用地,在二级市场上,这些地块及其权利以各种方式交易。一级市场的垄断提高了官方征地的冲动,二级市场的混乱则刺激了腐败行为。如这位副部长所承认的那样,在每年多达8万起甚至更多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官员腐败或多或少地都跟土地有牵连。

中国从未赋予农民或市民完整的土地或房产权利,使官员可以有意无意通过土地征用和批租牟利。中国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因此作为附着物的市民住宅不具备永久权利——因此要随着地块升值“拆迁”;农地是“集体所有”,农民不拥有交易权,因此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