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后开了200米,再用自己车把伤员送医院,交警说我是逃逸,这样公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3:49:54
我与2008年5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在绍兴三环线上撞了一个行人,(三环线象高速一样是禁止行人通过的),我向前开了200米左右,因为当时撞人以后我傻了,忘了刹车,到了红绿灯口,我清醒了,就回到现场把伤者送到医院,不幸抢救10多小时无效死亡。交警是我是逃逸,我感觉不公,我的车不在现是因为我把伤员送到医院。这样算逃逸吗?还有责任认定也不公,明明是对方横穿马路在先,我肇事在后,为什么我要负主要责任啊。谁能告诉我,政府部门这样的定论是正确的吗?我现在退伍回来不到三年,属于预备役军人,可否向部队军事法庭援助?因为我感觉交警的责任认定不公平。
如果找部队援助,我该怎么做啊?

你需要的不是在百度知道乱问,而是先找个律师。

这里七嘴八舌的,帮不了你。

理论上,确实不属于逃逸

你的肯定不是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找专业律师··这里这个没有专业答案···是可以找部队··

你的确属于后备役军人!
可以直接请求军事法庭的援助!
甚至可以直接上法庭对那些没有职业道德的交警提出控诉!

如果认定是逃逸,逃逸肯定是全责,就没有后面的争论了。现在你的争论在是否是逃逸,他们有他们的办事程序,你不服可以复议或者上诉,这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