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59:59
我经过社里和村里的领导同意,经营一片荒山,现已有3年了,在2005年我找到社里和村里的领导给我出具了同意我经营的书面证明。现在该片荒山要被某某公司暂时征用,该公司赔偿乡上5万元。可乡上以他们不知道为由不承认村里出具证明的效力,拒绝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只以每株10元给予青苗补偿。请问村上出具的证明有效吗?我该怎么办呢?

应该的效,青苗费肝方标准,不是想给10元就10元.另外暂时征用不是法律概念,很可能是违法占地.可以加QQ1012616275,找征地拆迁律师请教.

征用是国家行为,而不是某个公司的行为,而且我们国家的法律明文保护承包经营权的,但问题是,你的承包经营合同效力是需要首先明确的。具体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好好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