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前我跟朋友喝酒喝多了我帮朋友打架把人脸部用酒瓶子打出了一个长11.2厘米的口子法院会如何处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46:37
朋友,你还年轻,以后不要那么冲动,自己的前途要紧啊。
你问到的这个问题我很奇怪,08年前的事了。难道他们现在想起找你麻烦了?我现在从法律的角度给你分析下:
1、首先你已23岁,在你打架时应该是22岁吧,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早已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轻伤以上(包括轻伤)承担刑事责任。现在要看对被你打得人的伤情鉴定。如果是轻微伤,你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的伤害后果,你就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不过,你打架的行为是相互的,即你们双方是相互斗殴,且你也没造成对方太大的伤害(从你的描述看),估计公安机关或法院会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你可能逃不了,也就是赔钱。
3、你要想不坐牢,你就得铁齿铜牙死活不认。我想是可以逃过的。但赔钱可能避不过去。就算你不认,说你打的不是受害者。查不清是谁打的。那你和你的朋友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你和你的朋友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个时侯你的朋友会不会继续站到你一边就难说了。
这就要看你请多律师了。
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轻伤,还有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子?是,经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还是现在你们在私了?
如果是公诉了,看杨子会判刑,经济补偿要看对方是否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会吧,故意伤害罪
应该不止是轻伤哦,因为伤是在脸上,看鉴定结果是什么如果是重伤的话,就算你死不承认,无法证明具体是谁打的你跟你朋友也应该是共犯对结果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是轻伤则看谁是主犯了,如果你是从犯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就不会被判刑,如果你是实行行为人就是主犯,所以如果是轻伤你死不承认他的脸是你划的而且你朋友承认是他划的那就简单多了则可能以从犯论则可不会被判刑。从犯跟主犯的关系确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你说的这么简单是无法判断的,问律师的时候最好仔细听着,律师不会教你具体怎么做的,只会将哪种情况法律规定是什么。如果教你怎么做的话会把自己套进去的。
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