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个人所的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23:52
请问之前地震的时候,公司发了3800元的慰问金,我们当时拿到的是扣税后3600多,后来发工资4000多时,公司又将此慰问金加入工资里面,按8000多来扣税,又扣了800多的税,请问这样重复扣税合理吗?在哪里可以查询到这样的法律依据?谢谢

重复扣税肯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你要找发钱的要慰问金扣税的单子,看是咋扣的,扣的是什么款,再找他们理论。

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计征的,如果一个月内多次发放工资资金的,应该合并计算征收的。

哪有这个样子的
法律上还禁止“二次处罚”的出现呢
可以大家集合起来去理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