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法,请高人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58:37
如果一辆80万的车子
我抵押给A50万,抵押给B60万,AB互相之间都不认识
那AB的债权如何实施?
而我会不会受到民法或者刑法的处罚?
有没有哪条法律明文规定的呢?
谢谢

法律规定,抵押船舶,机动车辆是以登记对抗效力,简单讲就是对抗第三人,是否也就是说看你两个抵押是否办了登记,我假设AB的债权同时到期,(1)如果是都没有办登记,那么实现抵押权时,A优先实现50万,剩下的30万实现B的债权,还有30万没有还B 那这30万就变成普通债权了,B就只能通过别的渠道解决了,不能再打你车的主意了;(2)都办了登记,A和B谁在前办理,谁就优先实现抵押权,如果是同时的话,那就按比例清偿了,A就实现36。363632万元 B就实现43。636368万元,剩下没有还的就转为普通债权(3)如果A和B其中只有一个办理登记了,谁办理实现谁。
你这种属于民法上的债权债务纠纷,不涉及刑法,你把钱给他们还了就完了

看你的抵押是否登记,登记的在先。如都没登记,按比例清偿,剩余的可以继续问你要。
我晕,咋到处是做广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