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骗后,如何划分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50:48
某厂销售部部长与广州某公司签了一份购货合同,但对方还未提供资质证明。部长放心不下,电话通知在外出差的销售业务员李某,回公司前绕道广州做一下调查。
李某实地查看该公司门市、仓库都在正常运作,于是打电话回去向部长汇报情况,认为该公司没有可疑之处。
部长接到汇报后安排发货,对方收货后便人间蒸发,再次通过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原来该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
部长称,李某调查不实,应负全责;李某称,广州不是自己所辖区域,这次调查非自己专职,同时自己不是合同签约人,也不实发货人,不应负责。

请问,二人分别负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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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部长应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责.部长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有审核对方资质并对发货把关的重要职责, 但他在未取得对方实际资质前就批准发货,因此承担该事件主要责任,同时还承担领导责任;李某属于协办该项目,并经办该项目中的实地调查工作,但出现明显工作失误,没有按部长指示完成调查,但因李某对此事不负有审核和把关的职能,因此承担次要责任.

李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