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户口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结婚后把户口迁来城里,请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否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11:59
我是四川广安城北人,我老婆在未结婚前是岳池县大石乡人,并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结婚后把户口迁来城里,今年在广东生小孩请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否报销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您妻子的户口已经属于“农转非”的现象,已经不在农村合作医疗的承保范围,这样是不符合报销的,要是没有出现“农转非”的现象而只是转移户口的话,您需要把承保地点改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这样的话是可以报销的!当然速度要快,承保期一到这样就不在报销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