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女朋友分手。她说要还我所有东西,我说你还我们我们拍拖时候我花的钱还给我她说没钱然后她签下欠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49:05
我是不是很坏?我想100%的人都这么认为。15000元,2年内一次性付款。3年的感情换回15000元。真便宜。我让她回家去,不准留在我这个城市里工作。为什么她不回去她家呢?如果她选择回去就不会有这么一个欠条出现了。

真是的,这次爱情虽然失败了,但是也不能用金钱来做抵押啊!你们说是不是?

她说要还你所有东西? 还是要你还她所有东西呢?

如果真要分手,让她去吧,你可以收回你送她的现成物品,至于用过的钱就不用了,要拿出你的大男人气魄来!挣取好聚好散!

即使分手了 两人互相留下回忆的空间 是美好的哦~ 既然当时走在了一起~ 就别计较那么多了~

爱到太深了会恨,恨失去的为什么换不来想要的结果,恨不公平!所以,拼命找觉得能够公平的法码

分手也要好心分手撒。都3年的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