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教师工作满9年,若辞职可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20:45
我是公办高中正式教师,工作已满9年,现仍在岗,这两年没签过什么书面合同.我若主动辞职或让学校先提出辞退要求,那么我可以等到什么补偿?
前面两位先生的回答有点答非所问。
我希望知道在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得到什么补偿?

一:
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5、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6、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现在不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都实行合同聘用制,教师也不例外。这种体制,对教师来讲就是一种观念的冲击。教师应该主动要求与学校签订书面正式劳务合同,以免发生纠纷后没有法律凭证。

还是当老师这个工作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