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不给档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06:15
我想请问一下,新劳动法是否对事业单位有效?
我原本在我们这一家高职校当教师,单位属于省属事业单位。前段时间因为要结婚,报考了事业单位考试,考到了我们市区的一家事业单位。现在原单位以我没有提前提交请调申请为由扣压我的档案。我想问一下,根据新劳动法,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应该有哪些东西需要准备?
我还想请问一下,我离开原单位已经快3个月了,超过了60天。如果现在提出仲裁,会有什么结果?还有就是,我应该申请人事仲裁还是劳动仲裁啊?我在原单位因为是在编,除了刚毕业找工作的时候签过一份协议,到原单位报到,没有签过任何的合同和协议。谢谢

依据《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职工档案,由此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期间的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经济纠纷,如果确系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等原因引起的,可按《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劳动者做出处理,也可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不超过20%的工资作为补偿或做出一次性处罚,如劳动者不承担的,用人单位还可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