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应该谁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42:04
今年四月份李某从中介公司租了一间房子,合同为一年。三个月后他因出国在中介公司把房屋合同转签给了我。前几天突然网通公司来了一张催款单,名字是我们的房主,后来得知欠款是李某当时以房主的名义在网通公司申请的宽带,但他走的时候没有结清费用。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中介,中介公司说这四百多的欠款应该由我来付,理由是我从李某手中转的合同,后来我告诉他他让我掏我是不会掏的,我让他起诉我如果法院让我掏我就掏。大家帮我分析下这个欠款到底应该由谁来付,谢谢了。

应该不是你,因为你是后来才搬进来的,而且你和他也没有协议说到网费的问题,而且办理者也不是你,所以不用担心,最后应该是房东去交钱!

你承租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房屋清单,对于费用有一个明细,以前的是谁的,以后的是谁的。
但是考虑到电话费的滞后性,建议你看下电话的月份是不是李租赁期间的日期。这样李就有了应该付款的理由。
同时电话清单可以让房主配合打印出来。作为李使用的证据。
只是如果李出国了,费用虽然法理上是李来承付,不过不知道是否当时李给房主交过押金(不是租金啊)。如果交过押金,则可以从房主扣除。
如果没有押金,这笔款项从道理上转为房主承担,原因是房主是电话号码的法定申请人啊。
没你事。

当然是他~
但是现在只有你来付了,因为当时你从他手里接来的时候就没有把前面的算清楚,现在不可能到国外找他了~
所以没有办法,只能怪你当时你当时接手的时候没有算清~

当然不可能是你了,这种事怎么都不可能摊到你的头上的。第一你是租房子的,只要不是在合同中说明之前什么费用你要承担外。你所需要付出的就是合同签定后所须承担的义务,而且那个是以房主的名义开通的,那网通公司应先找房主拿钱,房主和你在这一块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因为合同上没有说明你所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你当然不用理会他们

再简单不过啦,李某承担三个月的费用,余下的是你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李某是用的房主的身份证办理的宽带,这在表面上看是网通公司与房主签订的合同,网通应当去找房主催款,不应当找你。
第二,李某把房子转签给你,如果房主知道这件事情,视为同意和你订立房屋租赁合同,那李某与房东的合同终止,他们之间结算各项费用,与你无关,你不需要支付这些钱。
如果房主不知道李某把房子转签给你,并且其不同意租给你,那李某属于私自变更合同,你和房主并没有形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你和李某之间的转签无效。当然你也没必要支付宽带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