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防卫过当了?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15:30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1NTY5MDA=.html
如这个视屏所说但我要说的是
如果发生地点不定行凶的人数很多而且手拿武器对你进行殴打但原因不明
我如果从他们手中抢夺过一把刀或者什么的 把他们致死或者重伤什么的
前提是他们对我也是下死手 这样的话会怎么判呢
先谢谢(最好是律师或者懂法的 当然不是的也可以参与 谢了)

砍死也没事情的
根据修订后的新刑法典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种遇到有刀直接往脖子上抹好了

楼上朋友的答案很直接,也很干脆。

如果是在行凶者已丧失继续侵害能力的情况下再继续对其攻击,那么就属于防卫过当。

属于自卫保护过失,造成死亡是付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