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已经公示期满,但是审批的时候说不合格,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44:08
公务员考试时经过了初审、复审、政审、公示,都说没有问题。
公示期满,审批能说不合格吗?
如果就此被淘汰,应该找谁负责?找谁要说法,怎么办?有什么救济途径?

如果只是政审公示结果,还没有审批的话,那么最后不录取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而且是规定所允许的,可能的原因,就是招考单位的上级机关在看过政审材料和其他一些相关信息后,认为该考生不适合本职位的工作,可以以这个要求拒绝对考生的录用。这是允许的,而且是不受任何单位的指控的。如果是以这个理由拒绝对某考生的录用,那你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即便是告上法庭,也是败诉,没办法,招考单位有权拒绝对考生的录用。但如果单位只是不录用你,而录用了已经被淘汰的人的话,那你可以去当地纪委或者组织部门告他们。
若是已经公示录用名单了,那就是审批已经通过,等着通知上班就行了,绝对不会再出现不录用的情况,如果三个月内没有通知你上班,那你就打电话问一下招考单位。

先找人事局问明白为啥不合格?
说不出理由直接起诉好了。复议的话时间久了点

这种淘汰是要有正当理由的

没有正当理由,只说淘汰是可以向上级人事部门投诉的.

现在体统坏了, 10 月7号开始重新运行

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但是,几率非常非常的小

没有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