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的适用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0:58:08
某国驻华使馆参赞甲策划、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活动,对甲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如何解决?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直接驱逐出境
D、适用其本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参赞应该是属于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吧,是不是应该适用刑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应该选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对~~选B
甲享有外交豁免权。因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961年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作出了较完整的规定。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
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这种权利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管辖豁免。在民事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说财产继承权等。

选择B,使馆参赞甲是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他的犯罪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经处理。

答案:B

1、【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注意】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2、外交官(diplomatic officer)是指办理外交事务的官员。通常分为两类:①国内外交部的官员,如外交部长以下的各种官员,掌管一国对外关系方面的各种事务。②本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人员,如大使、公使、代办、参赞、秘书以及武官、商务代表等。刑法第11条的规定一般单指后者——外交官有临时性的、只为商讨一件特定事务而到他国去的,也有在另一个国家常驻的。常驻外交官的办公地一般是一个大使馆或一个领事馆。常驻外交官往往还有为本国公民提供服务或管理本国公民事务的任务。往往也有外交官在他国从事间谍或其他情报工作,这种做法一般被看作是一种对他国不友好的做法,因此一般国家不承认他们的外交官在外从事谍报工作,但实际上外交官在外从事谍报工作是所有国家都进行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