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被抓行政处罚3000元拘留15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54:43
钱多罚了。在拘留3 4天的时候又签了什么(单据之类的)会不会是改劳教或劳改了.还是15天之后就放出来了。很急希望大家快点回复

如你所说情况属实,不可能被劳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来说,同一类性质的问题,不会重复相同性质的处罚。
劳改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后投入监狱、劳改农场进行劳动改造,而卖淫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是犯罪,所以不会判刑和劳改。但两种情况除外:
1、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的要负刑事责任;
2、卖淫嫖娼,故意传播性病的要负刑事责任。
你的这种情况,已经做出治安罚款和行政拘留,一般不会再有其他处罚。但也有可能发现了新的证据,即又发现了你的多次卖淫行为,除了对那些倒霉的嫖客进行处罚外,还要加重对你的处罚,就是劳动教养,投入当地妇教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2年。

其实根本就没有卖淫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