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是个精神病人 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我姐应怎样才能得到合理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0:10:43
您们好!我姐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现在我姐夫提出离婚,结婚前我姐是一个健康的人,由于产第二胎的时候患上了严重的产后破伤风,而男方不愿意医治,理由是没钱,在我父母一再要求下才迟迟将我姐送进医院,在医院的所有费用都是我爸妈给的,我姐出院后就一直在我们家修养到现在,但在我姐出院后几个月竟患上了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医院的所有费用也是我爸妈给的,请问面对我姐夫现在提出离婚,我姐是否应该得到一些赔偿,在法院上我姐应从那些方面提出要求?
男方的家人一向对我姐不好,特别是她的家婆,在坐月子时,我姐吃食方面很差.还有我姐第一胎与第二胎的间隔期不够,请问这能说是虐待吗?还有,我姐夫当我姐还在医治的时候就不问不理我姐,这能算是抛弃家庭吗?

我姐现在久不久还要吃药,才能缓解病情,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姐是否不应对她女儿付抚养费?急需!!!!!希望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小妹的忙!!!!谢谢!!

我觉得够不成虐待```抛弃家庭应该可以构成``让他赔偿药费`精神损失费``你姐姐精神分裂症患者,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孩子应该男方付抚养费?

借用法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