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合同的问题,大哥们帮帮忙+o+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00:35
合同法有否此规定:用人单位四个月还没有签合同,我可否得到补偿????若有补偿,怎样个补偿法???鞠躬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看不懂,给你解读一下吧:举个例子吧,如果你工作了4个月,第一个月按原工资额发放,第2,3,4月发放双倍工资,即,你可以获得总共1+3*2=7个月的工资。

即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支付7个月的工资。

试用期最长是半年,超过试用期不签定合同,用人单位应给付双倍工资

你首先得先搞清是不是在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