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签订的卖国条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0:54
李鸿章都是什么时候,签订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要尽可能简练,最好一句话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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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年(1884年),朝鲜爆发“甲申事变”,对朝鲜时存觊觎之心的日本,乘机出兵。时候,李鸿章与日本专使签署《天津条约》时,规定朝鲜若有重大事变,中日双方出兵需要事先知照。为甲午战争爆发结下祸胎。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李鸿章受命,作为全权大臣赴日本议和。尽管行前清廷已授予李鸿章各地赔款的全权,但他仍期望“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与日方代表反复辩论。在第三次谈判后,李鸿章于会住处的路上遇刺,世界舆论哗然,日方因此在和谈条件上稍有收敛。三月十六日,李鸿章伤稍愈,双方第四次谈判,日方对中国赔款2亿两白银,割让辽东半岛及台湾澎湖等要求表示不再让步,日方和谈代表伊藤博文谓,李鸿章面前“但有允与不允两句话而已”。事后日方继以增兵再战进行恫吓。李鸿章等连发电报请示,光绪皇帝同意签约,命令“即遵前旨与之定约”。二十三日,《马关条约》签字。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春,俄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李鸿章奉命作为头等专使前往祝贺。在此之前,俄国会同法、德发起三国还辽成功,清廷上下视俄国为救星,包括李鸿章、翁同龢、张之洞在内的元老重臣均倾向联俄。清政府的外交政策也由“以夷制夷”转向“结强援”。同年四月二十二日,李鸿章在莫斯科签订了《中俄密约》,中俄结盟共同对付日本,并同意俄国修筑西伯利亚铁路经过中国的黑龙江、吉林直达海参崴。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李鸿章、奕劻代表清廷签署了《辛丑条约》,赔款4亿5千万两。

李鸿章,这位晚清重臣、名臣,一生中多次代表清廷办理对外交涉,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中法新约》、《马关条约》、《中俄密约》及《辛丑条约》等一系列条约。

最卖国的条约是《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