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公司突然解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50:22
本人08年1月起在一家公司工作,7月份才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签属时间是当年1月份,合同上约定职务为部门经理,工资为3000元,合同期限三年。9月底公司突然解聘,无原因,本人无过错,请问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给予什么样标准的补偿。

按劳动法公司应当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是考虑到公司与你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公司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合同约定而定,如果合同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提交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解决

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解决

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