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对罪犯越来越尊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03:20
罪犯作案时手段非常残忍,在他对别人犯罪时,那个人的什么人权都让他剥夺了,从来没听过罪犯作案时对受害人尊重人权,言语礼貌.
可是为什么法律是越来越让罪犯舒服了呀?凌迟取消了,绞刑太痛苦,改枪毙了,尊重罪犯的人权,以后也不剃光头了,怕他不好意思,还给戴上头套,也不游街了.枪毙也不人道,我们的人类想法设法让犯人死的舒服,想到注射安乐死,审判不能用不礼貌的语言,要用中性词.对犯人不能打也不能骂.这还不过瘾,干脆又想法取消死刑,说是人的生命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夺取,罪犯可以对受害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不就不叫罪犯了,可是对受害人的伤害法律一点没有考虑犯人尊重他的人权吧.
这样的好心人制定的对犯人爽的法律是不是没有受过他们的伤害啊.要是他妈妈,儿子让罪犯杀了,他还一个劲的为罪犯想法维护他的人权吗?是不是以后废除了死刑还不过瘾啊,杀了人是不是法律要认他为干爹呀?
呵呵,好象法律多么神圣一样,不也是会吃会拉的一般人定的吗?要是真象你说的人人遵守和平等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捅总统一刀和你捅要饭的一刀你试试结果一样吗?

是,我也是主张用重刑的.现在的刑罚实在是太轻了.

这里讲的是刑法以及刑诉法的一些规定!!!!法律是让人遵守的,法律要人道,这是民法。对于罪犯,如果法律没有威慑力,还会有人遵守吗?一个国家没有暴力机关怎么去管理社会事务?暴力是必不可缺的,是一种震慑。如果你犯罪,那么等待你的将是严酷的刑罚,那么谁敢去犯罪?
强烈建议把刑罚加重,太轻了!

现代社会是个讲人权的社会,也是讲法制的。
捅总统一刀那叫危害国家安全罪,捅要饭的一刀是故意伤害罪,这是不一样的。

因为中国是无神论国家,=反正只能活一回,那就好吃好喝,管别的死活

刑罚,真的是越重越好吗?让我们试想一下,假如
“强奸也是死,杀人也是死,为什么不强奸完直接杀了?
拐卖也是死,发现也是死,发现之前拉一个垫背的杀了不更好?”
历史上我们也曾学到过严刑峻法无法使得社会安定,最著名的秦朝,其刑罚残酷性真是难以想象,却二世而亡,为汉朝所取代。
引用贝卡利亚的一个观点:对于犯罪最有力的约束并不是其严酷性,而是其必定性。这需要法官的铁面无私、严肃认真。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也将令人心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