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办,谁来帮我一下。律师有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40:38
我做了一个很杀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告诉我的家人,
事情是这样的,原来我家人都劝我让我自己开公司我没有听,我就和我认识一个月的同事合伙开了一个公司,家人原来是反对的后来也慢慢的接受了,可是现在一连串的事情出现了,这个合伙人不怎么负责,先不说老板让他当了公司也让他抢了,我什么也没有了。天天也不知道他干什么的。说他也不听也不给别人说他的想法就自己一个人干。现在干的一塌糊涂。我快烦死了。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你们说我是选择退出还是好好和他聊聊,
要是选择退出我想也不应该是我,因为公司是我开的,可惜法人我写了他的名字 ,这是我做的最傻的事情。他能太还在偷笑我。还有就是我们是加盟的公司他自己在我没有在场的时候自己和总部见了合约,我现在什么也没有。我是退还是进我都很难。我很恨自己。当初没有听家里的话,到了这个下场。我该怎么办。我要那什么来讨回我的公司。是不是一切都晚了。是不是我就当初就不该开这个公司就不该喊他。

有证据的话可以。
  个人合伙的经营,涉及到合伙的经营决策、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合伙经营的监督、合伙经营结果的承担四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上述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第一、合伙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二、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个或数人执行。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的利益,对内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第三、合伙经营的监督权,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第四、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人退伙,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合伙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及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合伙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个人合伙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就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进行民事活动从而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设定债权。
  第二、个人合伙对外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了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最后确定下,你所谓的合伙是你自己认为的还是根据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关于成立个人合伙的法律要求是:
  第一、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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