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加速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3:58:49
西方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500g这一数值,以醒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那么大的加速度,一般情况下车辆是达不到的,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因为,一般车辆碰撞的时间短,大多为毫秒级.
例如,两辆摩托车时速每小时20km(5.6m/s),相向而行发生碰撞,碰撞时间毫秒级,那么在这样短的时间内,产生的加速度为a=V/t=5.6/0.001=560g,可见在碰撞中能产生这么大的加速度.

我想问的是:两辆车相向而行,相撞为什么产生的加速度不用乘以2

兄弟 我也错过这个……当时挺郁闷的
死亡加速度,字面上理解,就是什么加速度才会死人。即然这样,其讨论对象就应该是骑车的人。这个人正以20km/h的速度开着车,突然撞车了,是不是变成了0m/s? 那么对于他来讲,他的加速度就不需要也不能*2
所以,这种情况与相向而行没关系

因为只用算一辆摩托车的加速度,相撞时末速度变为零。且摩托车的速度是一样的

a=v/t
以地面为参考系 两辆车的加速度都是560g 不过方向不同
或者用隔离法 每辆车的速度都是5.6 a=V/t=5.6/0.001=560g
牛顿第三定律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 作用是相互的 而且方向相反

参考系是地面不是另一个摩托车……

这跟撞的东西无关,反正都是由原速度在几毫秒内减为0
你可以想象5.6m/s的速度撞上一堵墙,一样的,题目是为了忽悠你才故意打那样的比方

同时制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