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挂失后我还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55:07
身份证掉了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的挂失手续后,他人如果持我的遗失的证件办理消费卡后消费欠了很多钱,银行或相关部门追究的话,对此我应该负责任吗?

你除了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的挂失手续,还需要在公开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因为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你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你不再承担。
仅挂失而未声明其作废,还不能免除你的责任。
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
具体是:
1、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一份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何处)遗失身份证,(写明证件名称、证件持有人、完整的编号),现声明作废。
姓名:
时间:
2、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
3、将《遗失声明》连广告费用一齐寄给报社广告部。
4、等刊登后报社寄来报纸。
费用问题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省级报刊大约50元左右。
最后拿报纸到派出所办理新证。

没有,你放心吧,呵呵,挂失以后所担保消费的问题你可以不用负责,你到时只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挂失证明,上面的时间就能说明问题了

以挂失时间为准,挂失时间前的行为你负责,挂失时间后的你不负责。但是,你一定要把你挂失身份证的那份报纸收藏好,以备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