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破坏军婚吗?要怎么定罪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48:27
我有个男性朋友,在和她前女友恋爱中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她女友很冲动的嫁人了,而这件事男方并不知道,两人一直纠缠不清,后来男方知道了女方嫁了一个军人,可能是因为有感情,所以在得知女方结婚后还与其发生了一次关系(仅有一次),后来女方生一子,说是男方的,要求男方负责任,并承诺说自己的要离婚,男方在等了一年半后决定放弃这段感情,谈了新女朋友,女方却威胁说,如果男方还要继续谈恋爱就告他破坏军婚罪.而在"破坏军婚"的定义中写明是"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现在的状况孩子是谁的不能肯定,而且男方也未曾和女方结婚或同居,最多也只能算做通奸.我想请问这样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呢?如果认定是破坏军婚罪要如何定罪呢,女方是否会受到相关的惩罚呢??
在网上查到说破坏军婚定义中还有一条是长期通奸也算构成破坏军婚,那么这条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存在,所谓"长期"的定义又是什么,多长时间算是"长期"

你也看了法条,对破坏军婚罪的定义也很明确。所以以你阐述的情况,男女双方的行为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不构成

貌似还不足以构成吧

看看是否达到了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程度.如果构成本罪,则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