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在小区丢失要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36:47
小区内有监控、保安。并且物业费也是交了一年的(900多点)因为小区刚刚办理入住不长时间,车库还没有修建,停车的地点由保安指定的。监控录像上显示车子是由28号晚上7点多丢失的,一共丢失了3辆。29号早上发现丢失问保安部的队长,他只说现在已经报案了。所以想问一下有没有比较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一下,如果案子破了或没破,这个由应该由谁赔偿,物业上是不是担主要责任?如果打官司的话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1、首先,楼主是支付了停车费的。在法律上应当被视为楼主与物业签订了有偿的保管合同,那么物业就对车辆的丢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其次,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显然没有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无法提供监控录像。

所以,楼主的诉请,应当以保管合同作为诉讼的基础。主要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停车费发票
2、物业管理合同

显然是物业有责任,你都交物业费了

对楼上二位的说法严重不同意,
交了物业费不是说有偿保管合同就成立,对于物业费的900多元里面是否包含有电瓶车的停车费?如果有,当然有偿保管合同成立,物业当然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属于无偿保管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否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