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到底是谁的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8:45
出租车停靠在路边(非停靠点,非辅道,且停车位置在公交车站后面,来往行人很多),乘客下车开门时车门撞倒了骑摩托车经过的人,骑摩托车的人倒在路边的灌木上,胳膊蹭破了点皮。

请问在这个事故中,三方应该各负什么责任责,谁应付主要责任,事故应该怎样解决。谢谢。

相反,出租车付主要责任,一是没停到正规的出租车下客点儿,二是出租车司机没有提醒乘客下车时要注意的事项,乘客付次要责任。
实在不行就找交警解决。

司机付主要责任,乘客付次要责任,摩托车无责。
在这种案子里,司机要特别注意:1.事故认定书中一定要交警注明是乘客开门导致的事故。
2.不能让乘客一走了之,但是难度较大,只能借助交警部门。
3.尽量叫交警把司机和乘客的责任划分清楚,以免后患。
因为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时候进行保险理赔时往往在提供手续,票据很麻烦,而且有很多费用是没有票据的,那只有自掏腰包。

主要还是看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的时候有没做到提醒告知的义务。如果提醒了的话 乘客就要负起较大的责任。没提醒的话 一般来说就是司机倒霉咯。作为乘客我觉得也应该稍微负起一点责任,毕竟开门是我开的。一般来说下车开门都要做到二次开门。也就是说先打开一点。看下口面的情况,确认安全的才能完全打开车门下车。我们应该要养成这样的习惯,毕竟我们都不希望事故的发生。你说呢

乘客付主要责任,出租车次要责任,小事情大家协商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