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可以作为房屋共有人提出告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29:56
我和兄长00年各出资一半为母亲购房一套,但房屋产权证上仅有我兄长一人。前年母亲过世,兄长欲将此屋“卖”于其儿子,未经我同意。经协商后愿意在10月1日前将此屋市场价的一半金额补偿给我,并立据为证,说明此屋是我与兄长的共同所有。
但十一已过,兄长承诺的金额未兑现,此房屋的买卖却仍在进行,请问我是否可以作为房屋共有人提出告诉,阻止交易进行,并申请得到应有的补偿?
因之前的协商,我兄长有立据为凭,字据上写明此房屋是兄弟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且有人做证。请问我能以此字据为证,申请房屋的共有权吗?

我是做房产的
我给你一些建议:房产证上只有你兄长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他有对房产的处置权。
当时虽然你出一半的钱,但是房管局在过户的时候就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我建议你还是赶紧把你的那部分钱要会来,不要起诉,假如起诉,你赢的可能很小。因为房产在法律上不属于你

如果有字据的话是可以的,字据就是证据,证明他承认你出资一半购买该房屋。我就是做房地产的

不可以,应为房子的所有人以房产证的人名字为准,如果你有遗嘱的话可以告他

根据你们双方的立据,先申请更正登记,登记为你兄弟二人共同所有,之后,在进行产权分割。
如果其不同意,则异议登记之后,再进行诉讼,从而变更为你兄弟双方共有,之后再进行分割。

应该可以吧
亲兄弟明算账
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什么亲情。

应该是可以的!具体操作要咨询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