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一笔钱 是否能追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1:57:51
大概五六年前 借给别人一笔钱 约定4个月还款 他到现在一直没还 我也没有追问过 请问一下法律达人 这笔款是否还能要回啊

我问下,你当时和他有没有写过一张借条或者欠条?如果没有的话肯定拿不回来了.

如果有的话你要注意借条和欠条这两张纸是不同的.这里主要告诉你一点有用的诉讼时效.
借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和延长,提出主张可以中断,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法定最高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而欠条则是你什么时候想到找他了就从你告上法院的那天算起.

换言之你既然中间没有找他拿过加上写的是借条的话那估计是要不到了.过了诉讼时效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只要有有效的借款凭证,完全可以主张对方还款,甚至还可以主张借款3年之后的利息。没有5年不追回就可以取消债务关系这一说。

看你是否有借款的凭证了,如果有的话,还有要回来的可能。
不过最新的财会规定好像是如果五年借款不追回的话,可以取消掉的。

都两年了,我看玄

五六年估计是追不回了,除非是本人自愿还钱。

有证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