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22:12
各位大哥大姐,有一个王八蛋欠我十万货款不想给,他是合伙公司其中的一个股东兼总经理,但他有拿我的回扣,3年下来大概11万左右,其中有8万打到他帐号上的.我现在只有一张3万元的银行回单,是他的名字,我能告他吗?这样可以判他几年.我送他回扣要受什么处罚?谢谢了.

3W足够定他罪.立案以后根据你的陈述可以查询他的帐户,银行对于汇款都有记录.
他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而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他的合伙企业如果有国有股,且他从事的职务有国家委托管理的公务行为,构成受贿罪.
这两个罪的前提是他收钱后最后都没有入帐.
对于第一种情况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律没有对给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作出规定,但如果有违反行政法规会承担行政责任.但假如他属于我所说的受贿罪情形,并且你给予回扣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会构成行贿罪.如果实在担心,把这笔钱做进帐里面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