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威胁的罪行如何应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53:36
女方和男方在交往时不慎被拍下裸照,事后在交往不和以后,男方扬言威胁女方,如果不听话,则网上公布照片.
女方如何在避免声誉损害的同时,可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
PS:
1、因为事情本身需要对被害人进行名誉的保护,所采取的行动要考虑必须做到一击奏效,并且尽量减少相应的后遗症.(考虑的后遗症譬如:如果利用警方抓住嫌疑人,譬如判刑释放以后,对受害人的进一步迫害等等。)
2、数码照片的复制性相当高,而且拷贝的份数又是相当的难以知道,如果报警的话,如何可以保证将所有的复制品全部控制加以销毁。警方的正常手段怎样处理的?

遭遇要挟,如何保护自己呢?这里有几条建议。

(1)首先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主动套近乎的男性,应该保持清醒头脑,避免上当。

(2)夜间尽量不要在行人稀少、没有路灯的街道上行走。
(3)外出时不要穿过分暴露的衣服。

(4)孤身一人时,不要和陌生男子结伴而行,尤其是刚通过朋友、同学介绍认识的。

(5)不要搭乘陌生男子的机动车,不要一个人去偏僻的厕所。

(6)在娱乐场所遭遇有人挑逗或骚扰,应该给与斥责并马上离开。

(7)不要屈从知道自己秘密的男子提出的要挟条件,避免性讹诈。

(8)遭遇要意图实施性侵犯的歹徒时,应该勇敢地进行正当防卫,攻击对方眼、鼻梁、腹部、阴部等,趁对方疼痛时快速离开。(相关内容:女子防身自卫技巧)

(9)遭受性侵害后,要及时报案,保留当时的衣物或其他可以作为证据的物品,马上找医生做检查。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