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入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13:25
我男朋友要到我所在的城市工作,并且我们决定以后在这个城市结婚买房,当然其中99.9%是因为我想在家乡生活!可是他却说这个叫入赘,搞得自己很委屈似的,我觉得入赘并不是这样一个概念吧!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你男朋友太封建了吧!?
“入赘”,旧指结婚时男到女方家定居,继承女方门第,生的孩子随女方姓氏。何况你们决定以后在这个城市结婚买房,并不是在女方家定居,这叫什么入赘呢???跟你男朋友说放心吧!!!

“倒插门”的学名叫“入赘”,旧指结婚时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为女方家的“儿子”,继承女方门第,生的孩子随女方姓氏。倒插门的男子被称为“上门女婿”。过去,倒插门是一个普通而又略带贬意的名词。现在上门女婿很多,也很常见,如今并不是要随女方姓氏,所生子女也照常姓男方姓,只不过是在女方家定居。

晕,你男朋友也太封建了吧,只要合适,什么地方都可以成为发展的空间,再者说,现在儿女在外发展,将来把父母接到身边来,在哪儿不是一样啊!

当然不是入赘。一楼的回答很对。你男朋友的思想很守旧嘛,还委屈个什么,引用二楼的话说,【只要合适,什么地方都可以成为发展的空间,再者说,现在儿女在外发展,将来把父母接到身边来,在哪儿不是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