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眼睛伤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01:31
我是2007年12月30号夜里3点多钟在工厂受的伤!是被钢丝弹伤的.眼睛里面可能留了钢丝的铁屑,医生说是穿孔伤,做了个手术.单位已经带我鉴定过了,是10级伤残,可我还是觉得眼睛很难受,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都会很痛,而且我今年才19岁,想问下单位应该怎样赔偿我呢?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从单位带你做鉴定来看,单位已经认定你是工伤了。你的眼睛是十级伤残,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因为各地的经济状况不一样,你可以参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1—伤残等级%)*全省城乡人均收入9809*(20年—X)
注:1、全省城乡人均收入每年都在增长,9809元为2006年度。
2、50岁以上,每超过X年从20年中减去X年。
3、误工费、医药费、交通费等另行计算。
如果你自己算不明白,可以找律师去当地的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