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别造壳IPO和直接IPO?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7:09:02
甲、乙两家企业分别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公司,又同时在中国内地设立了总部。之后,甲、乙分别选择在香港主板或纳斯达克上市。请问甲、乙二公司分别属于哪种上市模式?
造壳IPO和直线IPO的区别与海外上市地点的上市规则有关吗?
香港主板对公司的注册地有明确要求,甲公司选择在香港上市属于明显的造壳行为。但纳斯达克对公司的注册地没有要求,也就是说,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注册的公司都可以在纳斯达克申请上市。如果乙公司选择在纳斯达克上市,那么,注册地就不重要了。问题在于,这种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内地公司选择大纳斯达克上市的路径是否也属于造壳?此时的造壳似乎有些画蛇添足。这样理解正确吗?

肯定是造壳模式了,因为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这个空壳公司就是为了上市而设立的

肯定有关了,如果不需要造壳的话,那是没有必要绕这么大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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