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需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00:50
我们结婚6年了,中间他有过外遇,被我拍了照片,,,后来为了孩子就没有离成,,,现在他得了肾病综合症,2人感情也几乎没有了,,想过下去但是又觉得太没意思了,我提出离婚孩子跟谁,,,,,我需要得到赔偿吗????

可以提出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抚养权归你,男方需要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描述,男方是有过错方,在离婚之诉中,夫妻共同财产应少分得。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他有外遇但是没有和第三者长期同居在一起,所以你不能得到赔偿。

你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的,婚姻法保护对方这种情况,在对方患重病没有痊愈的时候你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