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律师请进,高深答题,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58:22
1. 前个月她与我相识几天就闪婚登记了,上月我用婚前自己存折的钱100万购了房子结婚用,房子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存折的钱共500万,谁知今个月她找了个借口要跟我办离婚,我担心遇到了骗婚一族,问房子和存折里还有的400万,算不算共同财产呢?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吗?

2.另外,在上个月(即在婚姻存续期间里),我和两弟,都签了承继父业与财产的合约,合约签了我的名,但并没有到公证处公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吗?

(请说出以上两条是根据婚姻法的第几条来衡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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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和存折里还有的400万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 二十八、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物质形态的变化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你在深圳,就恭喜你了,可以适用这条的规定。如果在别的地方,请
找当地的律师,找他们给你想办法,“有律师的地方就有奇迹”。
2、遗产继承还没有开始,合约还未生效。所以,不是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根据是《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没有开始继承的财产当然不是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规定的情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建议,财产这么多,下次结婚时,先写一个财产协议,以免夜长梦多。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内的收入都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鉴于你的房子是婚内购买的,所以一旦离婚被分割的风险极大,必要时建议你最好请律师协助,因为搜集相关证据很重要,如果你不及时举证,你的所有财产都有可能分一半给对方。

2.遗产在分割之前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分割后并实际占有遗产时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