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是我要给她生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30:18
我跟老婆结婚8年,一直感觉合不来,现在准备离婚。她是下岗工人,我没月工资差不多1600,如果我们离了,我是不是要给她生活费呢?请专家帮忙回答下。。。谢谢

法律仅规定,如果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时,有条件的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一方应向另一方付生活费。但是如果有子女,未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向对方付子女抚养费至18周岁。
不过,我觉得,毕竟夫妻一场,如果真到这一步,也要讲些良心讲感情的的。对方如果真的非常困难,还是应该主动给予帮助的,也是为了自己的内心安宁。

不用给,肯给的话你还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