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双方都属于什么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4:22:23
我开了个补习班,基于生源少,不挣钱关了门,招了点学生,可是都不够老师工资和房租.这些学生家长和我闹事,说我是诈骗,我属于诈骗吗?还是违约?我想和他们去法院打官司.因为我们之间没有合同和协议之类的东西.大部分也学的差不多了.就是都快学完了.有一些趁机起哄,想让退学费(其实
和家长之间没有鉴定什么程度是学好为止,还是什么程度为没学好,也没有什么情况下退学费的合同.他们天天找我的家人麻烦,说是给我拿钱的人都有责任(我开补习班没资金,都是和兄弟姐妹借的,还有朋友)他们找借给我钱的人有道理吗,天天上单位找他们麻烦.这些人在这件事情上属于什么行为.我的亲朋好友该如何对付这些人,能报警吗

首先,他们找你朋友亲戚的行为完全没有道理。单纯借钱给你并不会导致他们也有法律上的责任,所有责任都是由你抗(除非他们除了借钱,还和你一起干活了)。
如果这种骚扰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让你朋友报警,可能治安处理。

至于你的行为,从技术角度说,定诈骗罪一般是说从一开始,诈骗方就没想履行承诺。看你的情况还是履行了大部分承诺的,应该只认定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并不是诈骗。
这就好像经营不善破产,和故意破产躲债一个道理。
我觉得你完全可以说自己是违约,当然估计赔钱还是要赔些的,不过根据你已经教授的课程,可以减少相应量。
但是无论如何,我建议你把该结束的课程最后都教完。确实,实际上在教育这方面,很少有人约定“如何才是学好”,所以法院一般是看你整套课程是否教学完毕,以及你的教师是否有起码的水准。你如果课都没完,那么违约程度会比较大。
另外虽然没签订合同,但是这么多人作为证人,还有你那些老师、房租都可以作为侧面证据,法院很可能会认定合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