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朋友侄女乘别人电动车致死,驾驶员要负哪些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00:44
10月4日下午,我朋友的侄女(在成都市温江区西南教育学院读书)乘华西大学一男生租来的电动车,在耗子街至都江堰路段离红绿灯约200米处,被甩下车,导致头部受撞击,颅内多处受损。请问驾驶员应负哪些责任?

我们从重庆来温江人生地不熟,盼好心人帮忙!!多谢!!好人一生平安!

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列者负次要责任.电动车主无过失责任.
电动车属非机动车,法律禁载客,并且驾驶电动车也无须驾驶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动车主基本上没有责任.
驾驶员违反电动车禁止载客规定,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
死者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违反法律搭乘,负次要责任.
电机车主负无过失责任,所以也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交警把责任划分之后,根据死者的抢救费/丧葬费/父母赡养费/营养费等等,按比例计算.

如果车没问题的话 那就要讨论的就是你侄女和男孩的问题了
无论你侄女和男孩是否有偿乘车
乘客乘车,就与司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如果承运人履行安全义务有瑕疵致使乘客受伤,承运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交通规定好像电动车不可载人 还有就是女孩有安全帽之类的么 如果男孩家追究起来都是责任的
道德和法律有一线之差的 找人义务帮忙 按常理来说 出了事了 自己也应该有责任的 换句话说如果人家不帮你没准也惹不出这种麻烦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法律讲求的是证据 人情是要在法律之外的
所以归根结底 男孩的责任很大

要是由于电动车质量原因导致事故的话,电动车主负主要责任,驾驶员也要负一定责任,假如电动车质量没问题,是驾驶不当的话,则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你们可以向驾驶员还有电动车主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医疗营养费等。建议你还是去当地寻找律师咨询吧,有专门的免费的法律咨询处的,

可以得到一些费用补偿,但是责任是没有的,电动车不可载人,这都是内部协商,安全帽有没有带,并且事情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假如所谓的电动司机给朋友侄女带安全帽而她摘掉,还有如果她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等等,属于失误!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的儿童可以载的。若超过其承载负荷,对电动车而言,对其使用寿命也是有影响的;就安全而言,车的可控性也将差些。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驾驶员是出于乐于助人角度载12周岁下的人,并不收费,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会有赔偿责任的!就像赠与电视机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