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询问下关于我的劳动合同问题 请帮助我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7:52:15
是这样的 我2005年分配到一工程局 大学本科毕业
于07年不干了 自己离开了工地 离开时我没打什么招呼 只是给项目负责人发了条短信 后来单位未联系过我 我也没联系过单位
我的合同是3年 于 08年7月到期 08年7月我去了单位组织部 要求辞职办理手续 并递交了辞职报告 单位接收了 时间大概是08年7月上旬 后来要求办理手续 就被单位以各种原因拖这不给办理 现在已经10月 后来看了关于劳动仲裁的一些事情 是否时效期已过 不给仲裁了呢 是否我可以聘请一律师直接向法院起诉 谢谢 还有 我们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位给补发了1万的安家费
合同规定如果我(乙方)违约还要掏安家费30%的违约金 这些钱我是否该掏 请问 还有 我如果起诉单位整个过程会有多长时间 谢谢

因为是你未办理任何书面手续而擅自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退回约定的安家费等.但是单位应当及时终止你的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应的终止证据,如不办理也是违法的.本人认定,你应当与单位领导协商,说明你的态度和诚意,取得单位的谅解;否则直接上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吧.